事关寒假校外培训!梅州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
时间:2024-11-05 05:00:24 出处:知识阅读(143)
掌上梅州讯 近日,事关市教市教育局印发《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工作的寒假通知》,要求各县(市、校外AG超玩会区)要认真做好全市2024年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。培训
通知提出,梅州要深化治理,育局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。发布各县(市、最新 区)在寒假期间要对违规培训多发的通知商务楼宇、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,事关市教严防严查以“一对一”“住家教师”“高端家政”“众筹私教”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。寒假要对线上学科类机构和重点网站平台开展全天候深度巡查,校外严肃查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、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。梅州
要多管齐下,育局持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。到2024年6月底,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实现证照齐全,AG超玩会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完善。自2023年12月1日起,凡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仍然继续办学的,依法处以违法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行政处罚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不得超过5000元。
通知提出,要持之以恒,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活动。各地各校按要进一步规范全市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,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和教育生态。严厉打击违规竞赛活动,并加强在线教育竞赛活动的监管。要突出重点,强化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。巩固艺考培训专项治理行动成果,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,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。各县(市、区)要认真履行职责,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艺考培训治理、校内提质增效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。
通知提出,要拓宽渠道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科学引导,共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。各县(市、区)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,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力度,向家长宣传校外培训相关政策,发放《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(见文末), 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。加强学生家长风险防范意识,引导全体学生家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,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、社会实践、文化传承活动,加强亲子互动交流,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。
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:
您好!寒假是广大学生调整身心、开拓视野、提升素养的佳期。为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,坚决防止违规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,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、温馨、有意义的寒假假期,在此,梅州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温馨提醒:
一、树立正确教育观念。学生学业的成长,关键在于提高平时课堂听讲的效率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培养独立思考、有效学习的能力。广大家长朋友应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,不盲目攀比、跟风,自觉抵制学科类违规培训活动。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,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为出发点,选择孩子真正喜欢、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。
二、审慎选择培训机构。周末、节假日、寒暑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。参加校外培训要选择正规培训机构,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或《营业执照》等证照(一般张贴在营业厅显著位置)。不参加教育咨询、校外托管、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;不参加各种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“住家教师”“众筹私教”“研学”“家教”“衔接班”“活动营”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;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“素质拓展”“思维训练”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。
三、查看培训机构是否规范办学。一看收费条款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。二看课程设置。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,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,培训进度不得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。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、竞赛及进行排名,不得举办、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测试活动。三看安全环境。要选择场地宽敞、房屋结构安全、消防通道畅通、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。四看教师资质。要选择师资队伍稳定的培训机构。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。教师姓名、照片、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。五看培训时间。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∶30,不留作业。
四、勿盲目签约和缴费。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,应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》,仔细研读合同条款,对培训内容、质量承诺、培训期限、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,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。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,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。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、票据、招生宣传广告等资料,以作为维权凭据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。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、折扣、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,家长应当理性拒绝,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,造成经济损失。
五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手续。对于不再继续参加的培训,如果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,应依照合同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,如不能协商解决,请与辖区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,若调解不成功,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家长朋友们,让我们共同携手,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学习的大环境,让孩子从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,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!
祝身体健康,家庭幸福!
梅州市教育局
2024年1月5日
梅州日报记者:吴海清
通讯员:冯伟
编辑:罗欢欢
审核:张英昊